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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汇丰银行与平安担保合作开展互联网个人无抵押经营性贷款业务的说明

为践行普惠金融,切实助力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或“汇丰银行”)与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担保”或“合作机构”)合作开展互联网个人无抵押经营性贷款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现就主要合作信息披露如下:

一、产品说明

客户即借款人(以下简称“客户”或“借款人”)可通过平安担保APP平台申请个人无抵押经营性贷款,该产品为全国性贷款产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小微企业主(包括小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有生产经营性贷款需求,信用状况良好,可以申请该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的36个月。

作为本业务的独立出资方(贷款人),我行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年利率以单利方法计算,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贷款发放之日公布或(如该日没有公布)该日之前最新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以我行系统为准)为定价基准,采用加减基点(其中,1个基点=0.01%)的方式确定。贷款利率确定后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在本业务中,除了作为平安担保APP平台的运营方,平安担保还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为借款人提供贷款增信,收取相应的担保费。以下息费内容共同构成了本次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汇丰银行作为贷款人收取贷款利息,平安担保作为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收取担保费。此外,在特定情况下,汇丰银行可能向客户收取贷款逾期罚息、贷款挪用罚息,平安担保可能向客户收取贷款提前还款补偿费以及违约金。我行与平安担保依据自有规则独立决定各自所收取的上述利息或费用。具体贷款产品信息请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在签约时,我行向客户明确披露我行与合作机构的信息、贷款主体、年利率、年化综合资金成本、还款付息安排、咨询投诉渠道等信息,以保障客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贷款获批后,借款人亦可通过平安担保APP平台查询其贷款额度、还款计划等贷款信息。

二、贷款用途与违约责任

我行在贷款合同中,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不得用于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产品和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用途。借款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贷款资金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对于违反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的,我行将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追究借款人的相应责任。

三、咨询投诉渠道

(一)汇丰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366

(二)平安担保服务热线:400-8580-580

附件《贷款合同样式》 (*我行将根据监管政策及业务实际情况对贷款合同进行调整更新,具体以客户实际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温馨提示:借款人需理性借贷,客观评价自身需求,依照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按时还款。

 

特此公告。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