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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友推荐奖励计划

  • 活动时间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含起止日)

  • 活动机制

     

    成功推荐卓越理财客户奖励:

    推荐人1在活动时间内,参与亲友推荐奖励计划(以被推荐人成功通过亲友推荐标准流程2,完成卓越理财账户首次开立的时间为准),并成功推荐亲友(被推荐人)成为符合特定标准3的卓越理财客户,推荐人和被推荐人可各获得320,000分汇友荟积分;

     

    成功推荐卓越理财·尊尚客户奖励:

    若上述被推荐人在开户后3个月内,升级为卓越理财·尊尚4客户,则推荐人和被推荐人额外再获得各320,000汇友荟积分。

  1. 推荐人的定义为: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开立并持有有效的人民币结算I类账户(包括卓越理财账户、运筹理财账户和个人综合银行账户)的客户,均可以作为推荐人参与汇丰亲友推荐奖励计划,但不包括本行国际财富管理及卓越理财员工。本行国际财富管理及卓越理财员工作为推荐人,推荐人和被推荐人均不会获得亲友推荐奖励积分。
  2. 亲友推荐奖励计划,目前仅适用于在被推荐人首次开户前,通过以下2种在线方式进行推荐:
    1. 推荐人需登录“汇丰银行”APP,点击“我的”菜单,进入“我的推荐”,“马上邀请”通过“立即分享邀请TA”或“面对面二维码邀请”,选择客户类型为“卓越理财”在线参与。
    2. 或关注“汇丰中国客户服务”微信服务号,绑定个人账户后,点击“我的汇丰”菜单,选择“开户推荐与房贷咨询”按钮,在跳出内容中选择“推荐亲友赢积分”,并在相关页面点击“马上邀请”后,通过“立即分享邀请TA”或“面对面二维码邀请”,选择客户类型为“卓越理财”在线参与。
      推荐人必须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方可把其姓名或联系方式提供于本行,且须保证其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上述推荐时间不得晚于被推荐人账户实际开立时间。被推荐人账户开立后再进行推荐流程的,推荐双方将无法获得奖励。
  3. 被推荐人的定义为:由推荐人经过以上推荐流程,推荐后完成卓越理财账户首次开立的客户。
    被推荐人须同时满足以下2项标准,才可认定为成功推荐:
    1. 接受推荐人推荐并提交开户申请后,被推荐人必须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内(含起止日),完成卓越理财账户的首次开立。首次开立是指截至2025年3月31日从未在本行开立过任何账户。活动开始前或活动期间销户的客户,如在活动期间重新开户则不属于新客户,无法参加本次活动;
    2. 被推荐人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 在开立账户三个月(含开户当月)内任意一个月,同一客户号码下所有账户月内日均总余额,不低于卓越理财最低账户总余额,即人民币500,000元或等值金额;
      2. 或者被推荐人在开立账户三个月(含开户当月)内任意一个月,同一卓越理财家庭金融服务中,所有家庭成员客户号码下的人均账户之月内日均总余额,不低于卓越理财最低账户总余额,即人民币500,000元或等值金额(仅适用于成功申请卓越理财家庭金融服务的客户);
  4. 卓越理财·尊尚资格条件包括以下标准,满足标准的客户需要向客户经理提出申请,签署相关文件后方可完成升级。在奖励发放前,被推荐人仍需维持汇丰中国卓越理财·尊尚客户身份,如因任何原因在奖励发放前不再是卓越理财·尊尚客户,被推荐人与推荐人将无法获得此项奖励。
    1. 同一客户号码下所有账户的月内日均总余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600万元或等值外币或我行不时自行厘定的其他金额。您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内的汇丰银行里,所持有的任何账户余额不计算在内;或同一卓越理财家庭金融服务中,所有家庭成员客户号码下的所有账户之月内日均总余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200万元或等值外币,或我行不时自行厘定的其他金额;或
    2. 成功在我行申请房屋按揭贷款并签署了相应贷款合同,且贷款金额大于或等于6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有关抵押房屋的价值大于或等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
    3. 购买我行代理销售的“期缴类寿险产品”年缴保费金额大于或等于1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购买“趸缴类保险产品”保费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5. 其他重要注意事项:
    1. 为维护推荐人的利益,在活动期间,以“被推荐人”身份接受“推荐人”邀请,参与“汇丰亲友推荐奖励计划”并成功开户的客户,将无法获得我行同期进行的其他任何卓越理财新开户相关奖励。被推荐人不可选择参与其他卓越理财新开户活动,而放弃“亲友推荐奖励计划”奖励。
    2. 在每个自然月内,同一推荐人能获得的“亲友推荐奖励计划”奖励上限为4人(含)。在每个自然年内,同一推荐人能获得的“亲友推荐奖励计划”奖励上限为20人(含)。超出上限以外的成功推荐,推荐人将无法获得奖励,被推荐人的奖励不受影响。
    3. 本活动项下,推荐合格卓越理财客户的奖励积分,将在被推荐人满足上述2项标准后的次月,发放至推荐人与被推荐人的积分账户;推荐卓越理财·尊尚客户的奖励积分,将在被推荐人升级卓越理财·尊尚的次月,发放至推荐人与被推荐人的积分账户。客户可以登录“汇丰银行”APP,点击“我的”页面上“我的积分”进行查询和兑换。
    4. 积分的有效期为获得积分后第三个日历年的12月31日,例如,您于2025年1月所获得的积分,将于2028年12月31日后失效。逾期未予兑换的积分将于有效期后自动清零。积分使用规则须同时遵守《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积分使用规则》要求。本活动项下奖励积分不能兑换成现金,用该奖励积分兑换的礼品的交付及其所对应的服务质量由相关第三方负责,且其使用受该第三方的相关条款和细则的约束。具体第三方信息及联系方式请参考积分商城中商品详情页。
  6. 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对其进行的修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其解释。汇丰中国有权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修改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修改活动条件和内容、更换同等价值礼品等),并于汇丰中国网站或其他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留意。